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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公开听证会

虚拟公开听证会

有关如何查看和参与公开听证会的信息。

区划委员会 (ZC) 和区划调整委员会 (BZA) 现正举行虚拟公开会议和听证会。在虚拟公开听证会上,将不接受现场作证,但有几种替代方式可供您就任何所安排的公开听证会项目提供意见或作证:

  • 提交书面证词:
  • 经 WebEx 视频:
    • 在下方注册作证,区划办公室 (OZ) 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登录 WebEx 的说明。
  • 经电话:
    • 在下方注册作证,OZ 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电话拨入公开听证会的说明;或者
    • 请致电以下 OZ 工作人员,以注册作证,并接收拨入信息:
      • ZC:Ella Ackerman,其电话为 (202) 727-0789
      • BZA:Robert Reid,其电话为 (202) 727-5471

注册作证:

我们强烈鼓励经 WebEx 视频和电话作证的证人在公开听证会前 24 小时内注册作证。如果您未在听证会前 24 小时进行注册,您则 必须 拨打 OZ 热线,请拨打(202)727-5471 以联系BZA,或 (202)727-0789 以联系 ZC,以便注册作证并获取 WebEx 登录或拨入说明。

书面证词:

ZC 和 BZA 要求所有证人以书面形式准备其证词、在发言前提交书面证词,并将口头发言限制于对最重要内容的总结。ZC 和 BZA 必须根据其面前的备案作出决定,因此,所有书面意见和/或证词必须在听证会开始前至少 24 小时提交备案。

根据第 Y 和 Z 小节第 103.13 条规定,在在线虚拟听证时请求录入证据予以允许,例如书面证词或额外的证明文件——除不能作为证词一部分提交的“实况”录像外;但前提为:

  1. 请求录入证据的人员解释:
    1. 拟议证据如何相关;
    2. 允许证据录入备案的充分理由,包括解释为何请求者未根据第 Y 副节第 206 条规定在听证会之前提交证据;和
    3. 拟议证据如何不会不合理地损害任何一方。

时限:

应遵守以下口头作证的最长时限,不得让出时间:

• 每个组织 5 分钟

• 每个个人 3 分钟

所有公开听证会均可经 Webex 或 YouTube 直播 观看,并在听证会后的第二天可供视频点播。

如果您需要特殊便利或需要语言协助服务(笔译或口译),请至少在听证会前五天与 Zee Hill 联系,其电话为 (202) 727-031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此类服务将免费提供。

如需有关虚拟作证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虚拟听证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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